随着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科技的日益发达,中国在金融创新,特别是互联网金融创新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与此同时,该领域面临的法治建设问题也日益凸显紧迫性与重要性。自 2015年以来,以 P2P 为代表的各类民间资金借贷平台在短短数年之间,发展之迅猛、社会影响之广泛、兴起衰落之快速,超出所有人的预期,可以说是从万物生长变成肆意生长最终无可生长,令人唏嘘。
刘明昊律师在澜亭荟中从互联网金融总体监管格局讲到民间金融监管政策的历史回溯与展望,从历史起源讲到现代社会的金融产品的变革,还增加了今年以来15个金融法律新规的解读,涉及利用比特币买卖外汇是否入罪、“多彩投”众筹平台筹集资金属于债权众筹还是股权众筹等尚有争议的问题。刘明昊律师将金融知识结合现实生活案例进行讲解,把枯燥沉闷的知识变得生动有趣,把大家带入了金融知识的殿堂。现场生动活跃的气氛让大家对互联网金融监管与创新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
P2P 的时代已然过去,但是,区块链、比特币、互联网股权众筹等其他的互联网金融业态仍然具备发展速度快、涉及社会面广、立法相对滞后等特点,如何在法律法规体系中赋予其恰当的地位、如何依法创新、合规发展等难点问题依然值得深入探寻。
刘明昊律师还提到:金融创新风险大,往往就在生与死之间。在无监管以及缺乏监管,无法制以及缺乏法制,不会是当今法治社会下的常态。一旦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所有似是而非的行为将无处遁形。法律是用来规避与防范的,不是用来触犯与挑战。我们作为一名律师要不断更新自身技能和知识。
澜亭荟以案学法,将法律知识结合案例实践的探讨学习将持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