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台仲)是台州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于1998年11月组建的台州地区唯一的常设民商事仲裁机构。
台仲依据当事人的仲裁协议,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台仲坚持高标准聘任仲裁员,现有仲裁员461名,均为各专业领域内的知名专家和在仲裁、经济管理等工作中经验丰富、公道正派的人士,职业分布多元、专业分布广泛、区域分布合理的仲裁员队伍为提升仲裁案件的效率和质量提供了坚实保障。先后荣获“长三角仲裁机构质量奖”“长三角仲裁机构规范奖”“东南、东北片区仲裁工作特色奖、”
台仲发展任重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台仲将充分发挥仲裁制度在化解社会纠纷矛盾中的职能优势,在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力争通过努力,使仲裁工作成为新时期科学、高效解决经济纠纷的专业平台,将台州仲裁建设成为一个多元化争议解决实践、培训、研究、推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