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携手上海大学揭牌实习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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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5日,上海大学法学院文学国院长、李凤章副院长参访上海澜亭律师事务所,与澜亭律师事务所签署了合作协议。
银行代销基金案件裁判变迁2013~2020
作者: 李仁杰律师
早期案例
对于投资者而言,要求代销银行承担法律责任有两个障碍。第一个障碍是,投资者与代销银行的法律关系不明。基金是第三方发行的,银行只是代销,往往不会和投资者签订合同。第二个障碍是,投资者很难举证代销银行存在不当推销行为。
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在2015年之前的早期案例中,银行较少承担法律责任。具有代表性的是“吴某诉甲银行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2013年度上海法院金融商事审判十大案例)。在这个案例中,上海法院指出,投资者与银行不构成委托理财关系,同时银行又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侵权。尽管如此,银行对其违规销售行为,仍应当承担30%的责任。
澜亭荟---疑难案例探讨
疑难案例探讨
10月29日下午,每月一期的澜亭荟专业研讨活动在澜亭所大会议室如期举行。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是疑难案例探讨,由刘明昊与邓高静两位律师分享了各自所代理的部分疑难案件。
澜亭荟---不良资产领域法律服务解析
12月25日下午丨澜亭所大会议室
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是不良资产领域法律服务解析,由吕鑫玲律师分享了其在不良资产领域中的所感所得。
我所与上海大学法学院成立特殊资产投资研究中心
2020年12月30日,由上海大学法学院发起的特殊资产投资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正式成立。上海大学法学院文学国院长、李凤章副院长、陈吉栋硕士研究生导师、澜亭律师事务所倪民主任、澜亭律师事务所特殊资产投资部负责人吕鑫玲律师、澜亭(杭州)律师事务所鲍乐东主任、《东方法学》编辑部主任孙建伟主任、长三角特殊资产投资联盟秘书长林清城律师、徐君伟律师出席了研究中心的成立仪式。研究中心将以“共同发展、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为原则导向,并专门致力于特殊资产投资理论、政策、实务研究的跨学科、非营利性学术研究机构。